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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裡,有人始終不缺「伴」,玩伴、老伴,空窗期總不會超過半年。

連同我自己在內,幾個好友,正桃花、爛桃花似乎都不那麼茂盛。

 

七年間,約會過幾個人,來來去去,也不可惜,像是裝點生命的幾抹色彩,過程中開心帶有幾抹不安定,但慶幸是好聚好散。

不敢說現下有的,就會「天長地久」,畢竟許多未婚女性憧憬的「婚姻」對我而言不就就是個開始,不是perfect ending.

 

I have to say, 我不是個好朋友.

「友直、有諒、有多聞」我辦不到;但我可以陪妳,即便妳做的是蠢事,我已經告訴妳這是蠢事,

我可以陪妳喝,陪妳醉,陪妳罵,甚至在妳醒不來的時候乎妳巴掌讓妳醒。

 

那是我,愛朋友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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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vyY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